自习室管理办法

 

一、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押座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
二、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(不超过20分钟)。 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,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。

三、午饭时间、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时间将书包等物品留在座位上,人走物走,否则以押座论处。

四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喧哗,不得在阅览室内打手机,避免妨碍他人。

五、爱护自习室的设备,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。

六、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,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。